描写爱茶如爱人的句子200条
人生如喝茶,爱也如喝茶美文
人生如喝茶: 第一杯,还是青年,有如茶的第一泡,味道青涩,也恰如人之青年,莽撞有余,沉稳不足,锋芒毕露;第二杯,该是中年,有如茶的第二泡,入口醇香,回味甘冽,正如中年之人,历经世事,有了积淀,也有了一份感悟;第三杯,该是晚年,有如茶的第三泡,茶味清香,淡雅宜人,到了晚年,人的性情变得恬淡,却是底蕴深厚,回味悠长。
爱,也如茶!!
当,片片茶叶于水中上下飞舞,有如初恋之人,那片片茶叶,有如矜持的`少女,被水包容却又不失矜持;当,历经初恋,矜持的少女被水感动,渐渐伸直了腰身,将自身的清香融于水中,而透明无色的水,却也因了茶的爱恋,变得翠绿晶莹;当,历经了热恋,茶与水,难分彼此,轻啜一口,沁入心脾,却是那份深爱——不经意间,彼此已是难舍难分….
爱如暖阳的情感美文
在我的记忆里,娘一直是个慈善的人。娘也一直告诫我们,遇到有难的人要帮人一把。娘是个有爱的人,她一辈子行德积善。娘总是自豪地说:“看我们一大家子,儿孙满堂,这么平安。这都是我行好行的。”我们也都随和她说,让她高兴。娘的爱真如冬日的暖阳啊! 可我遇到的事情,又让我心存疑惑,娘这种爱心错了吗?
就在昨天下午,在我们单位门口,一位陌生人示意我停下。我以为是到我们单位找人的,结果,来人说:“大哥,我是外地人,孩子逃学,我们出来寻了,给口吃的吧?”那口音确是外地人,那穿戴不像乞讨之人。在单位上班10年,我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以这样的方式,向我乞讨的。一旁的同事,催我要开会了,我匆匆而去。
我想起14年前,在北京长安街我跟表弟闲逛。一会出来一个孩子,一下就抱住表弟的腿了,“叔叔给点钱吧!我爹妈都死了!可怜可怜我吧!”表弟很有经验,掏出工作证,“我是警察!”那孩子一溜烟跑了。
我真的感慨,这世道真是变了。连乞讨都成为一种职业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在农村,整天有成群结队的要饭的。他们有的母女结伴,有的`父子同行。穿得破衣烂衫,拉着个细长的杆子,我们都叫打狗棍。到各家各户讨饭。每听到大门口狗叫,我们就知道来要饭的了。我们家的“大黄”很警觉,看门护院很终于职守。可我这伙计,对我们亲戚、邻居都很熟悉了。来人给它招呼一声,它就不叫了。可陌生人来了,它绝不放过,没命地叫。每到这时候,妹妹总是很高兴,“娘,来要饭的了。”于是就拿着一块煎饼或是几片地瓜干送出去。
母亲从来就是一位慈善的人。遇到赶脚问路的,她老人家总是给人家倒碗热茶,派我们送到好远的地方。遇有要饭的,不仅给人家吃的,还给倒碗粥水什么的。那个时候的人,家里有吃的,谁能拉着打狗棍出来要饭呀。乞讨的人,只要吃的,别的不要,不像现在非得要钞票不可。那个时候,我们农村家家户户都穷得叮当响。要别的,我们哪有啊!有年冬天,有个妇女带着孩子到我们家要饭。天很冷,娘就说,你们娘俩别走了,就住在我们家的“锅屋”吧。“锅屋”就是今天的厨房,里边有不少麦草,躺在上面睡觉,还很暖和。娘给她们吃的,还把妹妹的衣服,给那小孩一件。临走,这母女对我娘真是千恩万谢。
可现在,这些乞讨的人,走到你跟前,哪有一个是乞讨的样子。他们真的是有苦有难的人吗?我感觉他们真的都像“公司运营”般的乞讨团队。唉,啥时候起,连乞讨都成了专门的职业了!
不仅如此,我善良的娘亲还受过骗呢。那是我参加工作后,有个汉子到我们家,这汉子说是出来寻妻,身上没钱了,只有一个元宝,要卖给我娘。实际上,穷苦人出身的娘,一辈子也没见过元宝。我娘慈善惯了,娘就把平时积攒的钱都给人家了。我回家一看,哪是什么元宝啊?简直就是一铅蛋。娘还安慰说,就当我行好,打发给要饭的了。
我时常想起娘教给我的话:“要行善积德,遇到有难的要帮人一把。”从小我就接受娘给的爱的教育,也是按照娘的教导去做的。到城里上学的时候,遇到背着粮食赶集的老人,我也总是帮他们背一路子;遇到一块走着的小女孩,也总是用自行车把她送回家。那时候,这些人从没有谁怀疑过我的真诚。那是一个纯真的年代,农村出来的孩子,不会骗人,只会帮人。
从媒体上经常看到,有“碰瓷”的,有行骗的。这个社会,怎么会有这么多这样的人。有些孩子去搀扶跌倒的老人,还被诬告为撞人的人。每每遇到这样的人,我们还有那胆量去做好人吗?爱的暖阳,温暖的是有苦有难的人。我就想,连我母亲这样一辈子行善积德的人,都被骗。我们的善行义举,难道错了?
每谈及此,娘总说:“坏人有多少?还是好人多。”我就想,我的娘亲真的是伟大啊!被人家骗了,却说算是帮人家了。我们多么希望,我们这个社会多一些真诚,少一些虚伪;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欺骗。我真的希望像我母亲这样有爱的人,她那爱的暖阳能真的能照到真正饥寒的人身上。
但愿那些真诚而有爱的人,他们的爱心能不被利用,不被欺骗,他们的爱能得其所啊!
爱如暖阳情感美文
在我的记忆里,娘一直是个慈善的人。娘也一直告诫我们,遇到有难的人要帮人一把。娘是个有爱的人,她一辈子行德积善。娘总是自豪地说:“看我们一大家子,儿孙满堂,这么平安。这都是我行好行的。”我们也都随和她说,让她高兴。娘的爱真如冬日的暖阳啊! 可我遇到的事情,又让我心存疑惑,娘这种爱心错了吗?
就在昨天下午,在我们单位门口,一位陌生人示意我停下。我以为是到我们单位找人的,结果,来人说:“大哥,我是外地人,孩子逃学,我们出来寻了,给口吃的吧?”那口音确是外地人,那穿戴不像乞讨之人。在单位上班10年,我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以这样的方式,向我乞讨的。一旁的同事,催我要开会了,我匆匆而去。
我想起14年前,在北京长安街我跟表弟闲逛。一会出来一个孩子,一下就抱住表弟的腿了,“叔叔给点钱吧!我爹妈都死了!可怜可怜我吧!”表弟很有经验,掏出工作证,“我是警察!”那孩子一溜烟跑了。
我真的感慨,这世道真是变了。连乞讨都成为一种职业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在农村,整天有成群结队的要饭的。他们有的母女结伴,有的父子同行。穿得破衣烂衫,拉着个细长的杆子,我们都叫打狗棍。到各家各户讨饭。每听到大门口狗叫,我们就知道来要饭的了。我们家的“大黄”很警觉,看门护院很终于职守。可我这伙计,对我们亲戚、邻居都很熟悉了。来人给它招呼一声,它就不叫了。可陌生人来了,它绝不放过,没命地叫。每到这时候,妹妹总是很高兴,“娘,来要饭的了。”于是就拿着一块煎饼或是几片地瓜干送出去。
母亲从来就是一位慈善的人。遇到赶脚问路的,她老人家总是给人家倒碗热茶,派我们送到好远的地方。遇有要饭的,不仅给人家吃的,还给倒碗粥水什么的。那个时候的人,家里有吃的,谁能拉着打狗棍出来要饭呀。乞讨的人,只要吃的,别的不要,不像现在非得要钞票不可。那个时候,我们农村家家户户都穷得叮当响。要别的,我们哪有啊!有年冬天,有个妇女带着孩子到我们家要饭。天很冷,娘就说,你们娘俩别走了,就住在我们家的“锅屋”吧。“锅屋”就是今天的厨房,里边有不少麦草,躺在上面睡觉,还很暖和。娘给她们吃的,还把妹妹的衣服,给那小孩一件。临走,这母女对我娘真是千恩万谢。
可现在,这些乞讨的人,走到你跟前,哪有一个是乞讨的样子。他们真的是有苦有难的人吗?我感觉他们真的都像“公司运营”般的乞讨团队。唉,啥时候起,连乞讨都成了专门的职业了!
不仅如此,我善良的娘亲还受过骗呢。那是我参加工作后,有个汉子到我们家,这汉子说是出来寻妻,身上没钱了,只有一个元宝,要卖给我娘。实际上,穷苦人出身的'娘,一辈子也没见过元宝。我娘慈善惯了,娘就把平时积攒的钱都给人家了。我回家一看,哪是什么元宝啊?简直就是一铅蛋。娘还安慰说,就当我行好,打发给要饭的了。
我时常想起娘教给我的话:“要行善积德,遇到有难的要帮人一把。”从小我就接受娘给的爱的教育,也是按照娘的教导去做的。到城里上学的时候,遇到背着粮食赶集的老人,我也总是帮他们背一路子;遇到一块走着的小女孩,也总是用自行车把她送回家。那时候,这些人从没有谁怀疑过我的真诚。那是一个纯真的年代,农村出来的孩子,不会骗人,只会帮人。
从媒体上经常看到,有“碰瓷”的,有行骗的。这个社会,怎么会有这么多这样的人。有些孩子去搀扶跌倒的老人,还被诬告为撞人的人。每每遇到这样的人,我们还有那胆量去做好人吗?爱的暖阳,温暖的是有苦有难的人。我就想,连我母亲这样一辈子行善积德的人,都被骗。我们的善行义举,难道错了?
每谈及此,娘总说:“坏人有多少?还是好人多。”我就想,我的娘亲真的是伟大啊!被人家骗了,却说算是帮人家了。我们多么希望,我们这个社会多一些真诚,少一些虚伪;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欺骗。我真的希望像我母亲这样有爱的人,她那爱的暖阳能真的能照到真正饥寒的人身上。
但愿那些真诚而有爱的人,他们的爱心能不被利用,不被欺骗,他们的爱能得其所啊!
情感美文-爱如琥珀
在那青春的记忆里,他的爱情在单相思的煎熬中渐成琥珀,多年以后,他终于明白,他追求了半生的爱情不过只是一场盛大的幻想旅途。
--序
那年,在中学的开学典礼上,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手拿一把火红的木棉吉它,用她特有的磁性嗓音演绎了一首校园歌曲《青春》,她旁若无人的弹唱着,忧郁的余光只在凌飞的脸上扫过,只那一刻,凌飞的情感世界就彻底沦陷了。
就这般,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那个不知名的女孩。细打听下,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暮秋!她总喜欢把黑黑的长发用皮筋扎得高高的,在风中长长的马尾一甩,他的心就不由得荡起阵阵涟漪。她在学校是个很另类的女孩,沉默,少言,总是身着一袭长裙,非黑即白。虽然私下底她也听到过其它女同学的非议,却仍然我行我素。或许,凌飞最初爱上的,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傲然和冷艳。
只是,凌飞对暮秋的痴迷她却从没有感知过,她依然独来独往着,学习成绩却总是倒数。而凌飞生活在干部家庭,从小父亲就告诉他对女孩要做到目不斜视,却是没想到这年他的目光如蝴蝶般停留在了一个女生身上。
那时的凌飞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又黑又瘦,是扎在人堆里就会立刻被淹没的那种人,而每次的期中期末考试他都是全年级第一,那是因为他想通了,这是唯一能让暮秋注意到他的方法。然而,他很快就失望了,暮秋的眼里还是没有他。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暮秋和外校的'一个男生好上了,那是个北方男孩,长得帅气身材也高大,当他亲眼看到男孩的手放在暮秋的腰间,他的心忍不住一阵阵的痛。
和那个男生交往了几个月,暮秋剪掉了长长的黑发,只留了个短发,听人说,她被那个男孩甩了。只是这像男生的短发埋没了她的灵气,凌飞觉得一点也不好看。于是,在一个体育课间的缝隙,他颤抖着把一张写着“你梳着马尾的样子更漂亮!”的纸条放进了她的数学书里,再次回到体育场,他的手心额头都早已汗湿。
可暮秋看到纸条后只是眉头稍稍皱了一下,就顺手揉成团丢在了一边。终于有一天暮秋还没等到毕业,就去市里的一家小酒吧当了驻唱歌手。凌飞只能在心底暗自惆怅,在校园里再也看不到她熟悉的身影,于是,他经常偷偷的逃课去那个酒吧。那个叫“风语”的酒吧里充斥着暧昧,凌飞看到在吧台椅上坐着的暮秋把短发染成了棕黄,只穿了件露胸的白吊带裙,手捧半杯葡萄酒,眼神却在四处观望着,那样子,俨然一风情万种的风尘女子,凌飞的心再一次被刺痛。
高考临近,凌飞却偷偷的在学校,家还有酒吧间穿梭着,高考答题的时候满脑子竟然都是暮秋的风情,最终,高考分数一出来,他的成绩让人跌破眼镜,只考了个普通的二本。所有人都很诧异,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他不是考试失常,只是暮秋不在了,他早就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他甚至都不想去上大学,一心只想去暮秋的酒吧里,哪怕只做个服务员也好,只要能每天看着暮秋。他知道这很幼稚,可是从他爱上暮秋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注定要一直幼稚下去。
在父亲老战友的安排下,他去了香港一所私立大学,那个城市人潮如流,偶尔路过吉它专卖店,他的脑海里都会闪现出一个背影,耳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和弦声。每天,凌飞都会发一条短信给暮秋,内容很生活,无非就是变天了,让她注意保暖添衣。要少抽烟喝酒,对女人的皮肤和声音不好。只是,他从不署名。
一天,他接到暮秋打来的电话问他到底是谁,语气却冷得像冰,他不说话就挂了。然后暮秋再打,再骂,他再挂。他就是这么爱着暮秋,哪怕她从不曾正眼看过他。
大学里在个叫林霜的女同学总缠着他解题,在食堂早早的给他打好饭,偷偷的溜进男宿舍打他的臭袜子和衣服洗好,再偷偷的放回去。凌飞对她却一直不冷不热,虽然她也很漂亮,只是他却一直惦记着暮秋那忧郁的眼神。
终于熬到署假了,凌飞满心欢喜的买了回家的机票,下飞机打车直接就到了风语酒吧门口,开车门的一刹,他呆住了,风语的大门上赫然被贴上了封条。打听下来,他才知道这家酒吧因涉黄被查封了。他的心一沉,却分明听到心中那根琴弦断裂的声音。。。。
这次回来,他本是鼓足了所有勇气想向暮秋表白的,而风语酒吧的被封,让他失去了找到暮秋的最后机会。他赶紧拿起手机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居然被停机了。这个小城,因没有了暮秋而失去了色彩,凌飞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魂不守舍的在小城呆了半月,他选择了离开。他知道,他可能永远失去了对暮秋表白的机会。回到香港,林霜一如既往的对他好,他还是没办法爱上她,可他和林霜走到了一起。或许,普通人的爱情最终也不过如是,最终牵手的不一定是那个自己最爱的。
毕业后他留在了香港,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只是每年的春节回一次小城,在他的心里,却一直有那么一颗琥珀,隐约的藏在他心底的最深处。他深知,这座小城,曾经刻着他的倾城之恋。
现在的他变得又白又胖了,早已没有了当年那个瘦小的男孩模样。和朋友们在酒吧聚会时,耳边传来《青春》的歌声,凌飞呆住了,所有关于暮秋的记忆在脑海弥散开来,那一刻,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暮秋,现在的他,比当年的毛头小伙更加的成熟自信,也有了给暮秋好生活的资本。哪怕,她还像当年那般对他不理不睬,他也要走到她的面前,告诉她,他就是那个爱了她半生的男人。
时隔多年,物是人非,他以为找到暮秋并不那么的容易,没想到,只随意打了几个电话,就从一个男同学那得到了暮秋的消息。四川?她怎么会在四川呢?可是凌飞已经来不及多想,直接买了机票当天就飞到了四川。一下飞机,看着街头潺动的人群,他想起了老家的那座小城,与繁忙的香港相比,四川真是个悠闲的城市。
走过陌生的街道,一步步接近暮秋的住处,凌飞的心开始狂跳起来,虽然十几年过去了,想到暮秋,他居然还像当年那个懵懂少年一样的自卑。
即将和心心念念的女人重逢了,凌飞压抑不住内心的欣喜,不小心踩到了一个肥胖的女人脚上,女人尖叫了一声,用手推了一下他,大声呵斥道:“你是不是瞎了,这么大的马路也能睬到老娘的脚?”凌飞用手扶了扶被碰歪的眼镜,忙不迭的向肥胖女人道歉。只见,胖妇人衣着肮脏,头发胡乱的盘着,手里还拿着一个脏兮兮的麻布背包,似乎是要去菜市场的样子,可是分明语调里却是家乡的口音。。。
凌飞暗自晦气,恨不得赶紧离这个胖女人远点,可那久违的乡音却再次把他的目光拉回到那个女人身上,女人狠狠的呸他,看什么看啊,没见过美女啊!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扭着屁股走了。
凌飞呆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世界都定住了,那个女人?是的,她就是他朝思暮想的女人。这个被他不小心踩了脚的市井女子,就是暮秋!
望着暮秋渐渐远去的背影,他深深的叹了口气,终是没有跟上暮秋的脚步。后来听知情的同学说,暮秋已经离了好几次婚了,却一次次的被人抛弃,现在的她只剩下穷困和潦倒。对于暮秋,他想像过和她重逢时的种种情节,唯独,没有想过她最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试图张张嘴,终究还是没能再叫出那个曾埋在心里十几年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