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枫叶黑糯米饭的说说汇集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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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枫叶黑糯米饭的说说汇集50条

侗族黑色糯米饭的象征文化

[摘要]对于农耕民族而言,配合其完成农业生产活动的耕牛是神圣而伟大的。出于这种特殊的情感,人们通过献祭的方式来取悦牛神。祭仪是多种多样的,但食物是作为主要的祭品。广西三江县梅林乡侗族人民为何挑选黑色的糯米饭作为人与牛神沟通的纽带,这一文化事象背后的深层含义需要如何解释呢?本文尝试从色彩象征的视角对祭祀牛神所用的黑色糯米饭进行解读。

[关键词]黑色糯米饭;侗族;祭祀;牛神

当人类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人们对变化万千的世界和奇特的现象无法理解,对自然灾害和疾病无法抗拒,使得当时的人相信自然界存在某种神奇的力量来操控他们生存的环境,并把这种神奇的力量看成是超自然的具有意志的东西,把其加以人格化。他们认为,只要对这种超自然的力量加以崇拜,通过献祭、祭祀的方式取悦它,人们就可以身体健康,安居乐业。献祭的仪式的多种多样的,但用食物作为祭品则是祭祀的重要方式,在特定时间,场合和背景下,作为信息传递媒介的特定食物一般都具有其独特的象征意义。用黑色糯米饭祭牛神这个特殊的文化事象不禁引起人们的思考,隐藏在糯米饭染成黑色的表象背后,有何深层的文化含义。

【第1句】:侗族的图腾

“图腾”一词源于北美印第安奥吉布瓦斯部落的方言,意为“他的亲族”、“种族”等意思。一般认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对于自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最原始的观念中引发的,这一点恐怕以图腾崇拜表现得最为典型。图腾崇拜产生的心理基础,在于原始人认为自己的氏族祖先是从植物、动物或一些非生物转化而来的,抑或是人与这些自然物相交而来,从而把此类自然物奉为始祖。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些自然物曾经庇佑了自己氏族的先祖,因此这些原始氏族就对这些自然物顶礼膜拜,祈求庇护保佑,图腾崇拜就这样产生了。它与人类的起源和生产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是人类最初的宗教形式之一。

侗族以龙蛇为神灵,视其为保护神,是古越人图腾崇拜的遗存。贵州《玉屏县志》引明末清初曹申吉《八黔有述》说当地侗民“文身笑白鹇”,又榕江等地老人善终,后代要剃发藏在死者肩旁同葬,均为骆越“文身断发以避龙”的遗俗。直到清末,一些侗族家族仍自称蛇家,保持着对蛇的祭祀。清明扫墓时,动土垒坟,如看见蛇出没,就视其为祖先的化身,不能伤害它;村外预蛇则认为是祖先显灵,不能打也不能惊吓到它;蛇进屋,要祈求“社神”显灵,兴云降雨。

【第2句】:侗族尚黑习俗

侗族服饰尚黑,侗族人衣服的布料一般为藏青色侗布,衣袖及衣服的边沿用彩线绣上花纹,对比强烈;下着长筒黑色裤子或是百褶短裙,脚穿深底绣花布鞋。

在建筑色彩上,侗族村寨地位极其重要的村寨“鼓楼”和氏族“鼓楼”均以青瓦覆盖,木质结构的鼓楼框架则涂为黑色,唯瓦岩间隙有白色。鼓楼在侗族社会中是一村一寨或一族姓的政治、文化的活动中心。“鼓楼用色,非同小可,非尚色不足以为之。”除此之外,侗族地区著名的“风雨桥”亭廊建筑,也为木青瓦,用色与鼓楼一致。

糯米饭着黑色在侗族风俗节庆中被用到。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每年农历四月八被称作“祭牛神”。那天,会用枫叶或者一种当地人叫做“把烟筒”的藤状植物,把其捣碎,用水浸泡四至五个小时,取汁去渣,把糯米放入汁水中,浸泡一晚,第二天用木甑蒸熟即可。将制成的黑色糯米饭揉成团放到牛圈中,在牛棚外点上香,敬牛神。这天不允许放牛,有“不准上山动根草,不准到河碰滴水”的说法,与牛相关的事物人都是不许触碰的。关于为何要在四月八这天祭祀牛神,还有一个传说:

很久以前,牛被贯公差遣下凡,给人类带来谷种,转告人类:三天吃一顿饭,并帮助人们开荒种地。牛认为人们三天一顿饭会饥饿,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劳作,故其把三天吃一顿饭说成一天三顿饭,且告诉人们要制作黑色糯米饭,让它带回天界给贯公,用以弥补故意传错话的过错。但由于人类一日三餐,粮食不够吃,贯公还是很生气,就把牛罚下凡间,帮人们犁田。可人们认为牛是无辜的,就把牛被罚下凡间的那天即农历四月八,作为牛神节,祭拜家中年年岁岁勤劳耕作的牛。

【第3句】:黑色糯米饭象征意义的解读

如前文所述,在每年农历四月八当天,梅林村寨每家每户都会按照沿袭下来的风俗举办“祭牛神”仪式。为何牛在当地社会占有如此神圣的地位?其实不仅仅在当地侗族村寨,在以农耕为主要经济类型的`各民族社会中,牛是一个大写的文化符号,其在人们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动物,传统农耕技术的最高水平——牛耕,就是借助牛来实现的,所以牛是农耕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牛获取了拉犁耕田的功能,便成为农耕生产的主要帮手,作为象征丰产的文化意义一直被传承下来。侗族具有历史悠久的稻作文化,牛与稻作农业生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侗族对牛的崇拜是建立在稻作文化根本的基础之上的。“动物是不可缺少的、必要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要依靠动物,而人的生命和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于人来说就是神。”信奉万物有灵的侗族人认为,牛是人类进行劳动生产必须依靠的重要劳动力,它跟人类一样有灵魂。在农忙时节牛承受了劳累折磨,还常常被鞭打训斥,牛魂受到惊吓。所以在农历四月八这天,家家户户会带牛去河边清洗干净,做好黑色糯饭,供奉在牛棚门外,一是对牛这一年来的辛勤劳作表示感激,希望牛及其子嗣繁衍兴旺,继续为人类出力,二是期望谷物不断丰收,寄托人们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好愿望。

从古到今,食物作为祭品是祭祀的主要方式。人们祭祀时用的祭品形形色色,但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动物和植物。侗族人在祭牛神的时候选择糯米饭,而且是染成黑色的糯米饭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黑色糯饭犹如牛的排泄物,所以用来祭牛神”。

可在人们传统的意识观念里,排泄物是不洁的,用污秽的物品敬奉给神灵是对神灵的亵渎。其实不然,在特定时间、背景和场合下作为信息传递媒介的特定食物一般都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通过其外显的形状、色彩以及人们赋予它的特殊含义,使其象征意义得以表现。 “象征是文化的建构…象征的意义是不固定的……一个象征只有放在与其他象征的关联中,才能被理解,它们构成同一个文化复合体的组成部分;只要习惯与风俗允许,几乎任何事物都可以是象征。”从黑色糯饭的形与色出发,根据当地人的叙述,黑色糯饭像牛的排泄物,而牛的排泄物形似于一条缠绕蜷缩的黑蛇,这样便得出了“黑色糯饭——牛的排泄物——蜷缩的黑蛇”这一象征关系。

色彩一旦被赋予某种功能,承载某种意义,它就不仅仅是色彩,而成为了一种符号,成为色彩语言。色彩语言的功能包括标示个体的社会归属,驱邪庇佑,审美表现,显示个性。作为族徽和保护神的图腾与作为社会归属标示和驱邪庇佑工具的色彩语言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关联。笔者认为图腾崇拜与色彩语言之间的纽带是图腾的色彩。侗族先民是百越中骆越的一支,骆越尚蛇图腾,且侗族人有尚黑的习俗,黑色糯饭便是承载着这两个重要信息的象征物。各种象征图案的意义与涵义,与物品拥有者的图腾信仰有关。既然不同的象征代表不同的动物,那么它们是如何代表的呢?可以是动物的全貌,是具有象征特点的纹样,或不管其形状如何,用其色彩来代表涵义。象征也是一种符号,一种特殊的符号,人类生活的典型特征,就在于能发明、运用各种符号,从而创造出一个“符号的宇宙”——“人类文化的世界”。简单描述以上观点可以用一个公式:人―运用符号―创造文化。侗族人通过色彩符号的运用和理解的过程,通过直觉、理解、联想、想象和情感体验等诸种心理能力综合发挥作用,把色彩与象征的意蕴结合起来,用黑色糯米饭的形与色作为图腾与尚黑习俗的表达物,创造了每年农历四月八用黑色糯米饭祭牛神的民俗文化。

【第4句】:结语

作为祭礼的黑色糯米饭用其形与色的象征方式诠释了侗族图腾文化,把符号象征与色彩象征融为一体,不仅表达了侗族人民的神灵信仰,还传递了侗族人的民俗文化。同时,黑色糯米饭是一种以糯稻为主要原料的食物,在此习俗中,我们也还可以体会到隐藏在其中的浓厚的糯稻文化的意义:一方面,牛的辛勤劳作与稻作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作为对牛的犒劳奖赏,也仍旧是糯稻文化的物质结晶——糯米饭。

侗族文化导游词

侗族文化

侗族,有人口2514014人,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毗邻的黔东南、玉屏、新晃、通道、芷江以及三江等县。

侗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特产糯谷,以香禾糯最享盛名。少数人从事林业,池塘稻田中养鱼的也很普遍。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

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侗水语支。原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创制了侗文。现在大部分通用汉文。

侗族地区一向被誉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侗族诗歌韵律严谨,题材多样,尤以多声部无伴奏的侗族大歌为传统文化最精粹的部分,在文学和音乐方面都有极珍贵的价值。

侗族擅长建筑。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侗锦、侗布、挑花、刺绣以及银饰工艺品等,都充分表现了侗族多彩多姿的传统文化特色。

侗寨楼桥

在贵州、广西的侗乡,有许多久负盛名的鼓楼和风雨桥。这些兴时于汉末至唐代的古建筑,结构严谨,造型独特,极富民族气质。整座建筑不用一钉一铆和其它铁件,皆以质地耐力的杉木凿榫衔接,拔地而起。

侗寨鼓楼,外型象个多面体的宝塔。一般高20多米,11层至顶,全靠16根杉木柱支撑。楼心宽阔平整,约10平方米见方,中间用石头砌有大火塘,四周有木栏杆,设有长条木凳,供歇息使用。楼的尖顶处,筑有宝葫芦或千年鹤,象征寨子吉祥平安。楼檐角突出翘起,给人以玲珑雅致,如飞似跃之感。

鼓楼是侗族人民的标志,也是侗族人民团结的象征。每个侗寨至少有一座鼓楼,有的侗寨多达四五座。过去鼓楼都悬有牛皮长鼓一面,平时村寨里如有重大事宜,即登楼击鼓,召众商议。有的.地方发生火灾、匪盗,也击鼓呼救,一寨击鼓,别寨应声,照例击鼓,如此,一寨传一寨,信息很快传到深山远寨,鼓声所及,人们闻声而来。因此,侗家人对鼓楼,长鼓特别喜爱。

如今,社会秩序安定,长鼓已失去了它传递信息的作用。但鼓楼仍然是侗家人议事、休息和娱乐的场所。夏天,人们来到鼓楼纳凉聊天。冬天,大家围坐在火塘边讲故事。每到节日,男女老幼欢聚在鼓楼前“踩歌堂”或看侗戏。

风雨桥,又称花桥,也是侗寨特有的建筑之一。一般说,苗寨喜欢依山而立,侗寨则大多修在河溪两旁,跨水而居。因此,侗寨就出现了石拱桥、石板桥、竹蔑桥等。然而最富民族特色的便是风雨桥。坐落在广西三江林溪河上的程阳桥是风雨桥的代表。因桥上建有廊和亭,既可行人,又可避风雨,故称风雨桥。这座桥建于1916年,是一座四孔五墩伸臂木梁桥。全长【第64句】:4米,宽

【第3句】:4米,高16米,五个石墩上各筑有宝塔形和宫殿形的桥亭,逶迤交错,气势雄浑。长廊和楼亭的瓦檐头均有雕刻绘画,人物、山水、花纹、兽类色泽鲜艳,栩栩如生,是侗乡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木建筑中的艺术珍品。

打油茶 油茶,是侗族人民喜爱的饮食。清香甘甜的油茶,提神醒脑,焕发精神,兼有祛除湿热,防治感冒、腹泻之效。它几乎成为侗族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于许多人来说,一日两次打油茶是少不了的。客至,好客的侗家人必用油茶招待。

打油茶有一定的程序。首先将“阴米”(蒸熟晾干的糯米,有的还染了五彩色)用茶油(茶子树果实榨的食用油)炸成米花捞出,再炒花生米、黄豆等副食品。最后把粘米炒焦,再放些茶叶稍炒一下,马上添温水入锅,加盐煮沸,即是油茶水。吃的时候碗里放点葱花、茼蒿、菠菜等,盛入油茶水,加些炸好的米花、花生、黄豆、猪肝、瘦肉等配料,有的还在油茶水中煮上小小的糯米粉汤团,就是色、香、味俱全的油茶了。

侗家吃油茶时,主人和客人都围坐在桌旁或锅灶周围,由主妇动手烹调。第一碗油茶必须端给座上的长辈或贵宾,表示敬意。然后依次端送给客人和家里人。每人接到油茶后,不能立刻就吃,而要把碗放在自己的面前,等待主人说一声敬请,大家才一起端碗。吃油茶只用一根筷子。吃完第一碗,只需把碗交给主妇,她就会按照客人的坐序依次把碗摆在桌上或灶边,再次盛上茶水和配料。每次打油茶,每人至少要吃三碗,否则会被认为对主人不尊敬。吃了三碗后,如果不想再吃,就需把那根筷子架在自己的碗上,作为不吃的表示,不然,主妇就会不断地盛油茶,让你享用。 行歌坐月

在美丽的侗乡,青年男女到了一定年龄就开始社交,“行歌坐月”了。“行歌坐月”就是谈情说爱,一般都是农闲季节盛行。很多侗寨有专门的“月堂”,即吊脚楼供年轻人聚会,多数是小伙子到姑娘家去与姑娘对歌交游。夜幕降临了,寨子里的小伙拿着自制的牛腿琴、琵琶等乐器,踏着斑斑点点的月光,一面拉着琴弦,一面哼唱邀约歌,从喜爱的姑娘吊楼下走过。

琴声歌声拨动了姑娘的心弦,于是,她们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推开窗子往吊脚楼下窥视,见是自己喜欢的人来了,就打手势,示意他可进楼。如果是自己不喜欢或不认的人来邀约,她们就急忙将窗户关起来不去塔理。假若那小伙子不肯离开她的吊脚楼、打口哨、呼喊,或用竹竿敲打她家的窗子和板壁。耐性好的姑娘虽然不做声,但她的家人便出来干涉,如果还不走,一瓢冷水从窗子上泼下来,意思是叫你快走开。

“行歌坐月”爹妈是不阻拦的。因为他们觉得儿女谈情说爱是有人看得起,脸上光彩。 对歌时,小伙子弹琴,姑娘仍在做手中活,但她们都在仔细听,并且心中在想以什么歌来答最好。在不同的季节要唱不同的歌,在问答式的对唱中,最容易看出谁懂得的事理多,见识广。许多青年就是在这种“行歌坐月”的社交活动中加深了解,最后结为美满幸福的家庭。

斗牛节

侗族喜欢斗牛,每个村寨都饲养有专供比赛用的“水牛王”。“牛王”的圈多建在鼓楼附近,干净通风,称为“牛宫”。牛王有专人割草担水拌料伺候,还要经常供给蜂蜜、猪油、米酒等食物。“牛王”体格硕大而健壮,浑身滚瓜流油,犄角粗壮尖利,象张开的钢杈。

每年农历二月与八月的亥日是侗族的斗牛节。节前青年人吹着芦笙到其他村寨去“送约”邀请对手。“送约”之后,便到“牛宫”前吹奏芦笙,敬祭3 日,替牛“养心”。节期一到,群众集汇于斗牛场周围,参赛“牛王”在芦笙伴奏下开始“踩场”:一青年手举写有“牛王”的“马牌”前行,昂首挺胸,“牛”气十足。“马牌”后紧随举着木制“兵器”的卫队和鼓乐队。“牛王”犄角上镶戴着铮亮的铁套,头披红缎,背驮“双龙抢宝”牛王塔,塔上插有4 面令旗和两根长长的野鸡翎,象古代的将军一样。牛脖上挂有一串铜铃,悬在胸前,朗朗有声。“踩场”结束后,牛王退场。三声铁炮轰鸣,正式斗牛开始。牛倌把点燃的两把火分别抛到自己的“牛王”前边,同时放开手中缰绳,两牛冲向对方,群众敲锣呐喊助威。败方彩旗要允许胜方的姑娘们“抢走”。获胜的“牛王”披红挂彩,再度入场接受欢呼。若打得难解难分,就要用棕绳套住牛后腿拉开,握手言和。几天后,胜方姑娘去送还败方彩旗,败方小伙子设宴款待,陪唱“大歌”,并赠礼品“赎旗”。哪个寨子的“牛王”能获胜,是全寨的荣耀,所以斗牛后有群众性歌舞饮宴庆祝。近年贵州省的侗族“牛王”,还到一些大城市去表演角斗,使这种特殊的娱乐文化更加声名远扬。

贵州侗族文化摘抄

贵州侗族文化

侗族人民以贵州省榕江县的东江语音为标准音、以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拉丁字母为拼音文字的本民族文字。侗族人民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戏曲、款词、玩山白话中最重要的部分……

瑶族来历

相传古时候,评王征战高王,出了一个赏格,凡能杀死高王者,给予重赏,并将三公主赐与其为妻。文武群臣深知高王的凶恶,无人敢应。瑶族始祖“龙犬盘瓠”应征计杀高王,取回首级。评王大喜,封盘瓠为“南京会稽山十宝殿”大王,并把三公主许配给他。盘瓠和公主生下六男六女,传下瑶家十二姓。

粤桂湘边境的“过山瑶”认为“龙犬”是他们的祖先,故不吃狗肉,而且把狗当神仙崇拜。史籍《搜神记》、《后汉书》以及瑶史诗《盘王歌》、《过山榜》均有记载。《连阳八排风土记》亦云:“瑶类犬也。始于古高辛氏,出猎获大镦卵归,复以盆,数日视之,化为犬,及长异状惊人,命名盘匏。时尚蛮叛高辛,榜谕有能擒蛮魁者,妻之以女。盘匏闻谕,遂衔蛮首,以归高辛。以人不可配犬,欲更前谕,盘匏摇首摆尾不去。女心许之,盘匏即负入南山居焉。后生五子,分为五种:曰瑶、獠、猫、狼、僮,散居滇、黔、楚、蜀深山穷谷之中。”根据此记载,瑶人把狗视为自己的祖先,故不吃狗肉。

瑶族过去有为数不少的人不吃狗肉。现在不吃狗肉的人少了。这些不吃狗肉的人,认为狗是人的好朋友,打猎时,狗是得力助手;不打猎时,狗又为人看守家门。因此,每次打猎归来,瑶家总是以猎物的头和肚肠喂给狗吃。如果集体狩猎,狗也同人一样均分一份猎肉。由于上述各种原因,善良的瑶人认为,狗死了不应再宰杀煮吃,应该埋葬地下,给予人的待遇。

布朗族的服饰

布朗族穿着简单,不论男女都喜欢青色、白色和黑色。男子上穿对襟无领短衣,下着宽大长裤,包头巾的颜色为黑色和白色,一般是老年人才包白色头巾。有纹身习俗,妇女上身穿紧身、细袖管的无领短衣,用布带作纽扣;发盘于头顶,并包大包头,其颜色为黑色;下着长裙,并以花纹图案镶脚边。姑娘们喜欢打扮自己,爱戴野花或是自己纺织的彩花,以红颜料涂抹双颊、染齿为美。喜欢嚼自制槟榔,其槟榔非槟榔树结出的果实,而是用石灰、旱烟叶、栗树嫩尖配制而成的一种代用品,爱尼话叫“鲁吧”,她们身上时常带有一个装有“鲁巴”的盒子,走到哪里嚼到哪能里,时常嚼得满嘴通红,就连吐出来的唾液都是红色。嚼“鲁吧”既可以保持染过的牙齿不退色,又可以保持牙齿不患病,还可以防口臭。据说嚼槟榔的人很少牙疼。

安顺苗族民族服饰

苗族妇女多以染麻或假发与头发互参揉在一起,盘髻于头顶。服饰多以麻、棉织成,或以丝绸裁定。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故苗族服饰亦呈现出多样化。裙有长裙、短裙、花裙、青裙、蓝裙、黑裙、筒裙、褶裙,衣有和服式,旗帜式、黔东南式、几何式等,裙大都有红蓝黄三色条纹,据说象征金河江、长江、黄河,绣绘以花鸟鱼虫或抽象几何图案,尤以盛装最为华丽,久负盛名,一生只穿两次,一为出嫁,二为入葬。其图谱相传为苗族祖先居住地之山脉、平原、花鸟鱼虫,或说是苗族古老的历史记载符号,故有称苗族服饰为苗族史 书之说。头上多插有木梳或竹梳,呈牛角状,意为蚩尤子孙,农耕民族。多戴银耳环和银项圈(大多有锁)、银手镯(古代为铜手镯)。腰围以宽大厚实麻或棉线织成的腰带,或白色、或青色、或黑色、或蓝色。多缀有银珠、银链,行走煌煌作响,如铃乐贯耳。

布依族妇女几乎都是纺织和刺绣的能手。一个刚进入成熟期的女孩,在母亲的指点下,从种棉(有的地方 种麻)、纺线、织布到染布、缝衣,几乎很快就可成为这方面的能手。至于刺绣,更是布依族妇女擅长的传统工艺。妇女们常把自己精致的刺绣品(包括衣襟、袖口、花边、绣花鞋、帐沿、枕套、围腰、在背带等)作为士种珍贵曲礼物或美好的象征。而在这些刺绣品中,妇女们对衣背花(即用于背小孩用的背带布)极为珍视,因为这种衣背花的刺绣,特别讲究针法和花纹图案的对称和工整。一幅衣背花往往要在熟练刺绣能手的指导下,经过多次反复实践才能完成,而且常常是在谈恋爱时就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和纯挚的感情,绣织在这些精美的图案上面。布依族喜欢青、蓝、白三种颜色的衣裤(裙)。青年男子爱包有条纹和青色的头帕,穿对襟短衣,着长裤(筒裤);妇女仍保持明清时代大襟短衣百褶长裙的特点,短衣领口、衣袖皆用织锦和蜡染各色图案镶制,长裙则为白底蓝色蜡染花布缝制。着长裤者,裤脚镶有蜡染刺绣花边。少女或以自纺长花帕镶假辫髻首,或以方锦帕蒙髻,上绣花鸟鱼虫。女子衣裙多绘有几何纹或花鸟鱼虫蜡染图案,围腰绣有花草,朴实无华,典雅大方。佩银铜质耳环,戴银发簪铜手镯银项圈。所需布料大都为自种自织自染之土布,五色俱全。

摩梭人生三部曲

【第1句】:生命的起点:取名仪式

摩梭人生下孩子后,要为孩子举行取名仪式。生下的当天就要请达巴或喇嘛举行这一仪式。

举行取名仪式时,由达巴或喇嘛坐在上火塘念经,同时,主妇将已煮好的米饭或其他饭团糅成一个锥形物,放在一个大盘子的中央,其上半部插上五双筷子,象征着高山和青松,底部周围放上煮好的一只全鸡、香肠、蛋、猪膘肉等,再烧上一炷香,一起供奉在念经者的面前,以祭祀神灵和祖先。诵经至中途,由家庭主妇或小孩的外婆抱着小孩双手和掌跪着面对念经的达巴或喇嘛,念经者一边念一边用经书轻叩小孩的头部,念的内容多是向有关神仙祈祷,念毕叫三声所取的名字,并在小孩额上抹上一点酥油,祝福小孩长命百岁,吉祥如意。然后主妇将盛有祭祀物的盘子,按老幼之序,依次将手掌向内,对着糅成的饭堆及其所插的筷子片上下挥三次,以示祝福,同时说些吉利话。然后祭祀祖先,主妇将这些祭物每样取少许盛于一个祭碗内,念过家庭所有祖先的名字之后,用燃烧的香柏叶熏一下祭祖物后,走出房屋,将这些东西抛向屋顶,让乌鸦来啄食,一般都要祭上三碗。祭祖完毕便祭家中上、下火塘神,在上、下锅庄放上每样少许祭物,最后留下一腿鸡肉、一块猪膘肉、香肠、一碗甜酒和一团饭,送到小孩生父家中,一为道喜,二为祭祀生父家的祖先和锅庄神,余下的则每人分享一点儿。

在取名仪式前,达巴或喇嘛首先要向小孩母亲的属相,以此确定要给小孩所取的名字。达巴根据小孩出生时的时辰和母亲的属相所处的方位来取名。达巴将时空划为四方四角和中央,并赋予“角瓦阿”即土、木、火、铁、水:中央为土;东方为木;西方为铁;南方为火;北方为水。又将十二属相安排在四方四角,即在东方的属相为虎、兔;南方的为蛇、马;西方的为猴、鸡;北方的为猎、鼠;东北方的为牛;东南方的为龙,西南方的.为羊;西北方的为狗。而属相和五行随时空每年旋转至一个方位,因而一个人的属相也随时空而转至相应位置。但在旋转时,以性别的不同而不同,女性逆时针而转,男性顺时针而转。达巴根据这些进行推算:假如小孩的母亲生小孩的当年,其属相所处的方位是在东北方,小孩若为男性当取“依若”(牛儿),若是女孩则取“依姆”或“依若玛”(牛女);如果方位在西北方,男孩取名为“苦苦”(属相狗的男孩);若是女孩则取名为“苦姆”或“苦苦玛”(属相为狗的女子);方位在西南方,男孩取名为“优苦”(羊儿),女孩取名“优姆”、“优若玛”、“优玛”(羊女)等等。

喇嘛给小孩取名时,同样有四方四角、属相和五行属性等内容,与达巴取名有些相似,但在四个方位上所赋予的名字与达巴所取名字在含义上是不同的。达巴主要以四方四角的属相取名,个别的以五行属性取名,如东方属木,有的就名为表示木的“思格”、“思格此尔”(男性)或“思格玛”(女性)。而喇嘛在四个方位上以四种宝物的名称为为小孩取名,如母亲生小孩时属相方位在东方,男孩取名为“优抓”或“优抓次尔”,女孩取名为

老北京过年

新正伊始,节日气氛异常浓烈,内容丰富多彩。有常年遵循的惯例活动,有庙会市场商品贸易,有民间艺人献技演出等等。这种气氛自大年初一之后,到正月十五上元佳节,再掀起一个小高潮,直到二十五日"填仓",才逐渐恢复正常。

祭财神:是正月初二的主要内容。这天无论是商贸店铺,还是普通家庭,都要举行祭财神活动。各家把除夕夜接来的财神祭祀一番。实际上是把买来的粗糙印刷品焚化了事。这天中午要吃馄饨,俗称"元宝汤"。祭祀的供品用鱼和羊肉。老北京的大商号,这天均大举祭祀活动,祭品要用"五大供",即整猪、整羊、整鸡、整鸭、红色活鲤鱼等,祈望今年要发大财。

财神是谁?说法亦不统一。因为他是传说中的虚构人物,来路自然不同,归纳一下,财神应属道家范畴。

赵公明,因张天师曾命其守玄坛,故又名赵玄坛。此人来源于《封神演义》,姜子牙封他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之神"。 赵明朗,字公明,道教中的玄武之神,俗称赵公元师。此说来源于《三教搜神大全》,圣号全称为:"总管上清正一玄坛飞虎金轮执法赵元师"。

比干:殷纣王的叔父,因忠耿正直,被挖心。因其"无心",故不偏倚,后世人奉为财神,此事载于《史记.殷本记》。

范蠡: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手下大臣,帮助越王打败吴国,后来经商发了大财,改名陶朱公。后人奉为财神。 关羽:三国中的关羽是个"全能"人物,最重义气,后人把"义"和"利"等同对待,奉为财神。一般商号供奉关羽者居多,认为他对商号有保护作用。

上述财神中,范蠡、比干等称为文财神,赵公天师、关羽为武财神。此外还有供奉太白星者,称为"财帛星君"。因为太白星亦叫金星,附会为财神。还有以齐天大圣、招财童子为财神者。

民间所供大多以赵公明居多,其印刷的形象很威武,黑面浓髯,顶盔贯甲,手中执鞭,周围画有聚宝盆、大元宝、珊瑚之类的图案,加以衬托,突出富丽华贵的效果。 破五:正月初五日叫"破五"。从初一到初五几天之内禁忌太多,人们不可"轻举妄动",一过初五,就基本上过了年禧,不再禁讳了。妇女们也不再忌门,开始互相走访拜年、道贺。新出嫁的女子,也在这天回娘家,叫"归宁"。商号于这天筹备次日开市。第二天凌晨,掌柜的带领伙计们上香、烧百分,并将纸钱、粮食粒与神码放在芝麻秸上焚烧,谓之"送神"。随后"开市大吉"正式营业。

人日:正月初七叫"人日",也叫"人胜节"、"七元"。从正月初一到初八,按道家说,天地万物出生的次序,分为鸡日、狗日、豕日、羊日、牛日、马日、人日、谷日。正月初七天气晴朗,主一年人

《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通道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侗族文化村寨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侗族文化村寨,是指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侗族历史文化厚重,侗族传统建筑风貌和格局保持较为完整,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居住聚落。

第三条 侗族文化村寨保护应当坚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工作。

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工作;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配合做好风景名胜区内侗寨文化村寨的相关管理工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侗族文化村寨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与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侗族文化村寨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侗族文化村寨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和发展。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参与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和利用。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侗族文化村寨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侗族文化村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村规民约,督促居民搞好村寨内环境卫生,落实消防责任和措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设施;劝阻、制止破坏侗族文化村寨的行为。

第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侗族文化村寨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自治县保护名录的侗族文化村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侗族人口比例不低于70%、总户数不少于50户;

(二)村寨内吊脚楼、风雨桥、寨门、鼓楼等侗族传统建筑保持较为完好,街巷空间、溪河水系、地形地貌、农田山林等格局形态保存基本完整;

(三)侗族传统文化、习俗保存较为完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

第八条 侗族文化村寨的`认定,由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规划、民族事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申报侗族文化村寨需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村寨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说明;

(三)文物古迹清单;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说明;

(五)已采取的保护措施和拟保护范围。

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村寨,自然列入侗族文化村寨保护名录,其保护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外,同时执行本条例。

第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侗族文化村寨实行分类保护。

芋头、横岭、坪坦、阳烂、高步等侗族文化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村寨为重点保护侗族文化村寨;保护名录内的其他村寨为一般保护侗族文化村寨。

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征求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

(二)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三)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四)传统格局和村寨风貌保护要求;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济发展引导等专项规划。

第十二条 侗族文化村寨应当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不得随意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完善侗族文化村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范围和核心保护范围分别设立界桩,在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

第十四条 在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在民居和公共场所存放易燃性、爆炸性和其他危险品;

(二)电鱼、毒鱼、炸鱼;

(三)擅自采伐林木、采挖损毁花草树木;

(四)擅自开山、开矿、采石、挖沙、取土、修坟;

(五)在非指定区域倾倒、堆放、乱扔垃圾,随意排放污水;

(六)随意张贴广告、标语,堆放、悬挂有碍村寨容貌的相关物品;

(七)刻划、涂污、损坏建筑物、文物、公共设施,移动、损坏文物保护设施;

(八)占用园林绿地、溪河水系、道路、公共场所等;

(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范围内的吊脚楼、鼓楼、寨门、戏台、风雨桥、款坪、萨坛、古井、石碑等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保护、修缮,保持完好。

在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范围内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人文景观及周围的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重点保护侗族文化村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新建、扩建活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修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个人或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指导、规范。

第十七条 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与侗族文化村寨建筑风格不协调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逐步进行拆迁、改造,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或依法补偿。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侗族文化村寨保护规划设立居民新村,并负责场地整理和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置换、成本价出让等方式为村寨内居民提供宅基地,对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侗族文化村寨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设置和完善消防设施,做好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因消防安全需要对侗族文化村寨进行改造的,应当尽可能在不破坏村寨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开设防火通道,配备消防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侗族文化村寨配置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排污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垃圾统一集中处理。

第二十条 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侗族文化村寨内的文化遗产进行普查、认定、挖掘、收集、整理、建档,并依法予以保护。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工匠开展技艺竞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传承、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支持举办侗族传统节日、庆典、祭祀活动;尊重侗族语言和服饰习惯。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具有侗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的服饰、银饰、建筑、器具等制作工艺的保护和传承,支持建立侗锦织造技艺、芦笙制作工艺等保护性生产基地 。

第二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有效保护侗族文化村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侗族文化村寨内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特色生态产业和休闲旅游产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处罚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其他民族文化村寨,经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后,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