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描写三寸金莲的句子合集60句
错在了年代散文
每个时代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奴隶生来就是伺候奴隶主的;皇帝生来就是享福的;家中添了男丁那可是恨不得昭告天下香火旺盛。没有为什么,沉淀下来的规矩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般,认命是最大的自我安慰。
我1985年出生,虽然没有长在裹脚的岁月里,但自打我记事起就知道裹脚这回事。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但方法大同小异: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为此我还专门跑去了村里几个裹脚的老奶奶那,恳求她们脱下鞋子,让我看看她们的三寸金莲。
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太残忍了!”是我看完每一双三寸金莲后的恐惧。
【一】有关奶奶的记忆
我五岁那年,奶奶因白血病去世。关于奶奶的记忆很模糊,除了整天看见她躺在床上,脑子里就残存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的父亲去外地做生意,九十年代初,出门淘金的人还是少数,那时候的人们太保守了,或者说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恐惧的。父亲每次出门少则半月,多则数月,带走奶奶的牵挂,和她日日夜夜坐在家门口望眼欲穿的期盼。依稀记得有一次父亲出门没几天,奶奶用自家母鸡下的蛋做了鸡蛋卤手擀面盛在碗里带着我们兄妹四人去村里香火旺盛的关二爷庙里磕头,奶奶嘴里不断的念着保父亲平安的祈祷,然后恭恭敬敬地把一碗鸡蛋卤手擀面放在关二爷像面前,回来的时候奶奶的手是空的。我扯着奶奶的衣角提醒她那碗面忘在庙里了,奶奶说放在关二爷面前是为了让他慢慢地吃,表示咱们的诚心。要知道家里喂的五只鸡,只有两只是会下蛋的母鸡,一天还下不了两个蛋,平时我那身体虚弱的奶奶都不舍得吃,这次去拜关二爷,奶奶用掉了三个鸡蛋。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保他的儿子平安归家。可我大姑姑嫁出去好几年也没见我奶奶如此想过她呢。
第二件事是跟大哥抢肉吃。肉啊,在我小时候那个物质匮乏的村子能吃上一口肉,绝对可以在街坊邻居门前显摆好几天呢。按理说,物以稀为贵,我们兄妹四人中,我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唯独我一个女孩,我才是宠儿,有一口肉理所当然该让我吃才对嘛。可偏偏我生不逢时,在九十年代初,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还是很严重的。父亲从外地回来,带回一块猪肉,说是一口猪肉也不为过。母亲蒸好后放在盘子里端到饭桌上,我和大哥几乎同时用筷子夹住那块肉,互不相让。奶奶一筷子敲落我的筷子,大哥得逞了。我嚎啕大哭,奶奶不但没哄我,反倒甩给我一句:没给你裹脚,你就知足吧。我看着爷爷,他也不说话,似乎是默认了奶奶的做法。我清楚的记得,奶奶的葬礼上,大哥一直抱着奶奶的遗像从家里到坟头上,坟头上最后的一铁钎土也是大哥添上的。
随着时间的流失,在一天天慢慢长大后,我渐渐地明白好多事情。大哥是奶奶的长子嫡孙,倘若他生在皇宫,皇位都是他的,整个天下都是他的,更何况是一块肉。错的,并不是奶奶,而是那个年代。
【二】幸好,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很尊重文化
爷爷从小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一九二九年出生的他在战火中长大,能吃上一顿饭就已经很知足了,哪还有力气管之乎者也怎么写,但他很尊重文化。
一九九一年,我六岁。到了读学前班的年龄,和我年纪才不多的女孩还都穿着大人的鞋子满大街跑呢。看天吃饭的黄土地上收成并不高,全家人靠几亩田地过日子就已经捉襟见肘了,就算有闲钱也是只供男丁读书。我的两个哥哥到了读书的年龄都被爷爷送到了村里的小学,我其实没指望读书这档子事的。学校的女生很少,一个班几乎几十个男生,而女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而已。三千多人口的村子,不上学的小孩很多的,书对我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仍然耿耿于怀,反正我也去不了。爷爷当家作主,凡事大旗一挥,我父母惟命是从。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家里还有要吃野菜的鸡……”在我还分不清麦苗和韭菜的时候,我就认得麻丝菜了。它是一种野菜,也是李时珍《本草纲目》里的马齿厥。生长力很旺盛的,田地里小河边随处可见。它的中药药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家的鸡每天都吃这种草,个个吃的肚子圆圆的,我甚至羡慕鸡一日三餐都少不了。其实这样说也挺体面的,本来是我跟着两个哥哥每天提着篮子去村边挖麻丝菜,可自从他们上学后,喂鸡这件事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瘦小的身子提着满篮子麻丝菜,故意不甩掉鞋子上都是泥巴,大气喘小气地跑到爷爷面前诉苦,爷爷看都没看我一眼,却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花那么多钱让他们读书,可不能喂只鸡耽误他们读书啊!”
意外的是哥哥们开学前的某天,母亲坐在门口石墩上缝制一个红色的小花书包。我好奇地走到她身边,心里想:哪个哥哥变态呢?喜欢上红色碎花这么娘炮的风格了。
在院子里吃晚饭时,爷爷问我母亲:“书包做好了没?衣服有没有洗干净?”我母亲点了点头。
“弦月,你明天跟着哥哥上学去。”
我没听错吧,耳朵是不是很久没清理,一阵风刮过来,害得我听错了啊?爷爷看着我,叫着我的名字,说让我明天上学去。
“那以后咱家的鸡吃啥啊?麻丝菜以后谁去弄啊?”说这句话时我一口稀饭还没下咽。
“你好好读书吧,以后我每天去弄麻丝菜。”爷爷轻描淡写地说完,低头喝碗里的稀饭。
我兴奋得差点彻夜难眠!
【三】我考上了初中,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傲娇了整个村子
自上学那天起,我读书就很努力,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坦白讲那时候并没有长大建设祖国,坐一次飞机,看一次火箭之类的远大理想,但很理解爷爷每天提着篮子去地里小河边挖麻丝菜,好多次都是带着满鞋子泥巴回来。父亲一年有半年不在家,母亲大门不出小门不迈,整天有做不完的活。或者更实际地说,期中期末考试谁考的好就有煮鸡蛋吃这个奖励更吸引我。
九十年代末,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奔小康已不在少数家庭,更主要的是思想上的解放,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大多数家庭已不再那么重男轻女了。
不管男孩女孩,只要是孩子到了读书的年龄,有能力的供孩子读书,没能力的勒紧裤腰带也要供孩子读书。单从这件事上说,我的爷爷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男孩和男孩玩,女孩和女孩玩,这是规矩。我从小的玩伴到了我小学六年级,有的才从学前班读起,她们中有的甚至自己的弟弟都上四年纪了。
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让我更懂得珍惜。从小学一年级有了考试排名次后,我的成绩在全班三十七名学生中一直稳坐前五名,很顺利地考到了步行半小时到镇上的初中。记得开学那天,爷爷非要亲自送我去学校。其他同学都是三五成群的去学校,我让爷爷送,很没面子的。大哥考上初中时,爷爷就非要送,大哥执意和同学一起去,爷爷也就没再说什么。到我这儿,却怎么也说不通,后来通过我母亲才知道,因为那年我的成绩是村里第一名,在镇上是第二名。爷爷那段时间在村里逢人便说起我的成绩,恨不得在村中心的老梧桐树上贴皇榜布告全天下。
【四】乡巴佬鸡蛋的味道
小时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爷爷总是留给他的孙子们。如果大孙子不在,就给二孙子,如果二孙子不在,就给三孙子,反正轮不到我就对了。因为我是女孩,长大后总是要嫁出去的,就像我母亲嫁给我父亲那样,进了门就不能再说是谁家的闺女了,而要说成谁家的媳妇那样。甚至奶奶在世时,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都是我童年的阴影。
在后来,我读初三时,明显感觉爷爷已不再那么偏心了。还时不时地说:“正在用功学习的时候,多吃点。”之类的话。
上学的第一天,怀着对爷爷的感激不尽走进教师,坐在班里成为一名小学生。那时候我也知道其实小学毕业就该干嘛干嘛。再后来,渐渐地我的思想也随着知识的增多慢慢改变,从唐诗宋词到鲁迅的三味书屋里,我越来越喜欢文学带给我的快乐,那不是枯燥无味的埋头苦读,书里更孕育着五彩斑斓的世界。
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经过十年寒窗我终于如愿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个哥哥都中考落榜,毕业后开始打零工。我是家里第一个高中生,也是我家族的第一个高中生。这等荣耀一度又成为爷爷很傲娇的话题。
由于高中离家远,我住宿在学校,每个周末回家一次。临走时,爷爷总是惦记着钱拿够了没有,在学校有没有吃饱,说出塞给我一把零钱,其实他身上的棉袄已经褪色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有一次回家,我正准备回学校。爷爷从屋里走出来偷偷地跟我摆手示意我进屋。这等好事以前都是哥哥的待遇,我受宠若惊一时没反应过来,爷爷连连摆手,我才进去。爷爷翻柜子掏出一个很精致的盒子,拆开后,我看到十个乡巴佬鸡蛋。是亲戚来看爷爷时带来的,那绝对是豪礼啊!爷爷一直没舍得吃,数着日子等我回来才拆开的。他把盒子塞到我书包里,我掏出来,从盒子里拿了两个,把剩下的连盒子递给爷爷,他又推给我,我拗不过他又拿了三个乡巴佬鸡蛋才离开。
我的梦想是将来当作家,或者和文字打交道的也行。高三,这个恨不得把一分钟劈开当两分钟用的年级,我整日埋在书里,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笔,生怕高考那天还来不及复习。
人生最怕冷不丁的在背后挨上一枪。高三下学期,离高考越来越近,心情也越来越紧张。突然接到爷爷脑淤血病逝的噩耗,心情被四分五裂的疼痛着。我迅速地跑到老师办公室,向班主任请假五天,班主任知道我爷爷的离世后,准了我两天假。
我在爷爷的灵前守了两天一夜,入土的时候,我看见棺材被黄土一点一点的掩埋,我将再也见不到那个以我为傲娇的爷爷了。
几个月后,我拿着大学录取书跪在爷爷的坟前,跟他唠家常。
好多年后,想起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已经不怪奶奶的偏心了,想起爷爷让我挖麻丝菜的事,我也已经不怪爷爷的偏心了。
还好,我没生活在裹脚的年代,如果是,我也不会怪你们把我裹成三寸金莲。
错就错在了年代。
那个年代的春播散文
又是一个“雨水”节,看到了地方电视台关于春播的画面,把我从这熟悉而又陌生的镜头拉回到了那个年代。
“那个年代”是我记忆中留下不消影像画面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小时候生长在农村,春耕、夏管、秋收、冬藏的父辈们农时活动是镌刻在记忆深处无法抹去的怀念。而今这些季节轮回中的生产早已远离我这走出农家的一代人,但孕育生命的那块地上的早年生活记忆永世不息。
七八十年代地处黄土高原边缘的我的家乡还处于一种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原始传统农业阶段,人畜耕作、小农经营是显著的特点。
由于地处高原山区,“立春”节气过了,这里的地还尚未解冻,地里还散布着冬日落下的没消融的鱼鳞般的积雪,所以当湟水谷地川水地区已进入大忙季时,父辈们还在待盼着“雨水”的到来。因为随“雨水”的临近,天气转暖的速度也加快了,耕地蠕动、积雪化水,便可下种了。
等昭示春播的“雨水”的来临,父亲便领着我迫不及待的夹着铁锨迈向地里,首先是把秋末冬初从牲畜圈里用人力车拉来的积淀肥料均匀散开,母亲用榔头把土疙瘩敲碎,而后把在冬季家里精筛精选的麦种子抛洒在田地里。撒种是一个技术活,撒种决定着一片地里庄稼的均匀、稀稠及秋后的收成,当时我父亲就是我们庄子少数几个扬种好把式,很多家庭撒种都求他。等种子撒完,便开始翻耕了。一对驴架起格子,拉一付犁把种子埋在田土里,再用木条编制的特质“磨子”把地磨平。这样一块地的播种就算完成了。
农家人俗话说“二八月绣女要下床”这二月说的就是春天播种时,这时节就是农民最忙的时候了,农业要遵循“不违农时”,所以这一段也是抢抓机遇的时候。不过那时候我们经营的小农种植,小麦、豌豆、油菜、洋芋等由于品种不同,下种的时间上也有一段时差。所以这种忙也是闲中带忙。
而今这个春天的农事早已改去了那传统的模式,川水谷地大部分乃一片大棚蔬菜基地,也就没了春播这个概念了,少有的春播耕作也是见不到几个人影,全是机械化了。而我的故乡山区,人已离去,留下的是趋于专业合作化、机械化和社会化的大农场式的春播了。
1000字散文-青春,任性的年代
那些无法释怀的生活,那些承载了我们最真的笑,最纯的爱的岁月,那些让我们泪流满面的日子,那个任性的年代,叫青春。
青春的确残酷,荒芜而又天真愚蠢,微风吹来也会爆炸的身体,仿佛成长是被动的酷刑,而衰之才值得主动去追寻索取。
用呛人的眼泪强行记录在孤独的书签里。
在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里,我们为我们的青春付出过代价,渐渐地沉默。
青春不吝辞藻和感悟,当时写下的每个句子都是发自肺腑的,在艰难的条件下,各种念头油然而生。
我们许下过许多诺言,好似过往烟云,那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在看到那张触目惊心的考卷后,我发誓要刻苦学习,不再任性,不再贪玩,我会把所有的心思都会用在学习上。
当我含着泪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所有的踌躇满志和神采飞扬早在最初就指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此时的眼泪是无情的,因为分数从来都不会廉价,分数与付出是成正比的,就在我挥霍青春的时候,我何曾想过近在咫尺的失败,因为任性地以为青春要好好过,按照自己有些无知和懵懂的想法。
我一度任性地想有所表现,不顾自己是否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只是不想输给一些人,想证明自己。于是,我任性地捧着书复习到深夜,只为取得一个好成绩;去买各种辅导书,只想比别人多做一点;在体育馆里咬牙跑了六圈,只为了能在测试中跑在前列。
但是,这些任性最后还是被眼泪吞噬,我没有想过以前所浪费的时间再也无法弥补了。学习是要靠一点一滴积累的,要靠平时的.努力,才会有水滴石穿的那一天。锻炼也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才能不断超越自己的极限。
我沉默了,但我也终于明白了,在青春的年代里,那更像是一场华丽的旅行。当你疲惫时,你才会真正地寻找自己的目的地。而当你品尝到失败的滋味后,才知道要怎样好好学习。
那年,我在青春的故事里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我要向前走,我要勤奋学习,不在任性。
因为,明天,一切灿烂。
在青春的阳光里走来,我们都变得多愁善感,感樱花烂漫,叹沧海桑田,看世事浮华。终不变的是那份情,那份友情。
冥冥中,我们从忧伤走来,悄悄地,我们一起走过了许多的日子。有欢笑,有忧愁。
我们和所有寂寞的孩子一样,我们也是任性的,想要颠覆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我们有着同样的梦想,也为了梦想而追寻。所以,我们有豪言壮语。为了今天的明天,也为了相聚在一起的日子。
和你们在一起——我的朋友。
和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我是那样温暖,记忆的阳光如碎片,洒满了我们年代少的笑脸。总有一天,任性的我们会长大,变得坚强。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结局,所有的悲伤都会一瞬间涌出。当面对相遇与离别,我们会感到撕心裂肺的疼吗?
伤感与迷茫是青春的色调。
那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礼物,永不熄灭的灯火照亮了仰望星空的孩子,带给孩子的是希望。
窗外的阳光亮得刺眼,斜斜地照在泛黄的纸页上。然后,望着阳光,微笑……
近亲不如近邻的年代散文
几十年前,我住的那个城里。工人也好,干部也罢,谁都没有自己的房产,全都货真价实的“无产阶级”。
一间工厂建成了,一个机关设立了,头儿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根据自己的规模,建一批职工宿舍和家属住宅。先“安居”,才会“乐业”。
那时的人顾大局识大体。只要说“工作需要”,谁都能做到“哪里需要到哪里去,哪里就是我的家”。因为“家”的概念,仅仅只是指有几个家庭成员而己。
年轻人工作了,单位会安排集体宿舍;谈婚论嫁时,向头儿递上申请,又会分配住家属区去;待到拖儿带女时,还可以通过单位内部调整到大一点的住房。从没听说过“房产证”这玩意儿,更没有什么“首付”、“月供”的说辞。一个院子、或一片区域之内,住着的全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那个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的年代,“远亲不如近邻”成了实实在在的事。
小时候,我家住的那一大片家属区全是平房,于是编号只是称几排几号而不是称着“栋”的。那种房子盖起来很简单:平整地面后,立几根木桩,上梁盖瓦。墙壁则是用竹片编成篱笆,再剁些稻草掺在黄泥中糊上去,外表再面一层白石灰就行。盖一排房子十天半月便可竣工。那种房子隔音效果极差,谁家要是不小心掉了个碗在地上,邻居们马上就听到了。好在左邻右舍都是一间厂甚至一个车间的工人,日子久了,都知根知底的,谁也就不在乎什么“隐私”不隐私了。
厨房是隔开的,住房对面盖了一个大间,靠墙打了些灶,分到每户一口。到做饭时,各家锅碗瓢盆叮叮当当此起彼伏。谁家要是煲个鸡汤呀,那香味飘散开来,大家都沾光。好菜起锅时,谁都会招呼邻家的孩子去捣两筷子的。一排房子住着的老老少少四五十口人,还真像一个大家庭。
厕所是公用的,自来水也是公用。各家有一口水缸,上公用水笼头挑来水倒缸里备用。有的家庭人老了,身体差了些,邻家小青年捎带着就把他家水缸灌满了。那样的房子怕失火,于是一排房子会备有一个铃当,大家轮流着值日,每晚九点半时,会摇响铃当,一声声"小心火烛"的呼喊会提醒各家各户检查柴灶里的火是否熄灭。小时候我特乐意去摇那个钤当,每回喊了“小心火烛”之后,我会有意加上一句“盖好被窝,小心感冒”。篱笆墙的房子冬天不抗冻,又因为黄泥石灰的墙面容易剥落,到后来再修的家属房就全成了砖房,仍然以平房为主。少有的几栋楼房,则要当点什么“官”才够资格享受。
到了七十年代,人多了,地盘依旧,机关工厂就全盖起了楼房。
我家分配到了三楼的一套住房。从楼房的中部上楼,到达楼层后是一道通走廊,左右各五户。三五十号人和睦相处,白天大人们上班,小孩上学,几位老人便搬个小竹椅坐走廊上聊天,顺带也就兼作了“保安”。中午时分,一些住户还会端着饭碗到走廊边吃边和邻居谈论些见闻,被称作《午间新闻联播》。时有哪家的孩子放学了,大人因工作下班晚点,邻家老太太就把孩子接家里吃饭去了。小孩不认生,大人也无所谓,一切都顺理成章。晚上更热闹,那时节没有电视机,在家闲坐着大眼瞪小眼的十分无聊,走廊便成了聚会之地。夏天室内较热,各家会抬出竹床或靠椅摆在走廊上,摇起蒲扇,或听邻家收音机里国际国内海阔天空,或张家李家嘻笑打趣,做完作业的孩子则数起了天上的星星。一排十户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
那一年,南方打仗了。吃罢晚饭就有人把自家收音机摆在了窗台上,老少几十口全聚精会神跟着解放军攻凉山,打老山,一个个摩拳擦掌全都骂着那些吃咱用咱还端着咱的枪打咱的“白眼畜牲”。那阵势,一层楼似乎就顶上一个排的兵力似的。
一层楼住着,偶而也有“突发事件”发生。
那一回我从十里外的工厂下班回家,才两岁的孩子一把抱着我便不再松手,小脸红红,啼哭不己。妻出差上县里工地了,雇的保姆也没把他当回事。我抱着孩子在走廊上摇着哄着,初为人父不知所措。邻家大婶用眼窝贴在孩子额头一会:乖乖!烧这么厉害,要送医院啊。这一喊,接连又出来几位邻居,有的忙着指挥保姆准备孩子上医院的物品;有一位下楼去找单位的小车司机,听说司机去隔璧工地看露天电影了,又打发自家老公跑去放映场地广播找人;还有位便直接找了领导,让打电话到县里通知孩子妈赶回。第二天上午,妻便到病床边。
到孩子上幼儿园时,每次都是邻家奶奶稍带着送去接回的。有时妻加班误了收工的点,我也还在回家的路上,待到家时总会见到孩子端着邻家的碗有滋有味。孩子总是说自己家的.菜没别家好吃。那时候邻居间帮衬着做点什么好像都是理所当然的,你要是多说了几声“谢谢”还会怪你太见外了。
几百号人一个院子里住着,有时也会遇到哪位爷爷奶奶一甩手就走了的。但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主人家只要燃响一挂鞭炮,立马就会有人寻上门来。有上门陪伴安慰家属的,有帮忙搭建灵堂的,还有跑上跑下张罗着买这买那的。不用动员,不用指派,一院子人人人出动,帮着主人把一场丧事办的热热闹闹。
一眨眼几十年就过去了。城市变得繁华起来,人越来越多,城里拥挤了。拆旧房盖高楼成了一种生财之道。
眼看着能换新居,一个院里的爷爷奶奶们却并不怎么开心。曾经去替子女照看过孙子辈的,尝过了大城市的苦。虽然高楼大厦,电梯上下,住了几年,对门对户那邻居姓什么?干什么?竟然一概不知。想问问吧,还怕别人怀疑自己探听隐私“图谋不轨”。在自家那屋里稍弄出点响动了,物业就寻上门来,说是邻居投诉被“扰民”了。一个小区大几千人,能认真唠嗑几句的对象却寥寥无几。于是那种“天伦之乐”一出家门便成了孤芳自赏,一些平日里喜欢说笑的大爷更是不乐意:“再呆个三五个月的,嘴巴都会闭臭”。
拆迁动员会上,七嘴八舌居然唱出了同一个调子:支持城市建设,愿意拆迁。条件是就地安置,整体搬迁,几十年的邻居,我们不散伙。
怀念那个年代,那些远亲不如近邻的岁月,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