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监管方案

网络整理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一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二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三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1、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市场重点领域及对象的排查监管。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粮食、禽蛋、糕点、儿童食品、小食品、酒类、调味品及金桔、麻粩、白粿等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区镇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特别是以农村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食品专营、批发等源头性经营者及节令食品加工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过期变质食品、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2、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节日餐饮消费较集中的大排档、饭庄、酒楼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凉菜配制、食品添加剂管理、生食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走访检查。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特别是对乳制品、饮料、矿泉水、老醋、糕点等生产企业及涉及有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强化监督检查,要抓住企业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产品及原料贮存、原料检验、产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检查其进料及生产过程记录,填制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进行跟踪,查看其整改情况,促其整改到位。

4、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问题较多、风险度高及消费量较高的品种为重点,以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药品兼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侧重对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个别经营者利用春节期间,采取违规的促销方式进行集中性的宣传销售的,要及时关注、及时介入监督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对当地的一些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开展监督排查,特别是列入“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食品小作坊,重点对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投料管理、产品贮存及包装等进行监督防范,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开制整改通知书,留存好巡查监管记录备查。

一是结合泉政打私办〔20xx〕15文件通知精神,以冷冻食品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冻库、冷冻食品经营户、较大的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检查辖区内销售的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冷冻食品的进货来源、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证明、海关进关单、检验报告书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妥善处理好问题冷冻食品的后处理工作;二是强化对食品市场中进口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经营的进口食品的进货来源、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等,特别是进口的奶粉、含乳制品等,要进行重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部门职责,认真负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舆情,分析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蔓延。要借助春节团聚时机,加强食品监管宣传工作,突出特色,创新宣传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增添正能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各单位请于20xx年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开展打击冻品违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到县局食品股。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服务民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构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管到位,着力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量大、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抓好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以副食商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加强夏季食品市场监管,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

四是严查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查重处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以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肉类、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肉类、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类、水产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肉类、水产品入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类、水产品检验、问题产品退市登记等;坚决查处未经检验的肉类、水产品入市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流通环节肉类、水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类、水产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切实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食品,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和食用油为重点,结合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为科学监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大要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一系列的案件严厉查处、曝光,树立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禁执法不严、不公,杜绝执法缺位、失位、错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瑶负责具体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抓指导,包片监管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县局将加大对食药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善于总结,有效推广经验。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导推广,力求实效;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同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保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六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七

为保证液化气爆炸发生后的及时和响应处理,以便减少可能伴随对环境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环境健康目标的.实施。

适用于公司办公活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所站。

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主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各所站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成立应急准备小组,建立应急方案。

3、各站所建立各站所的应急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当厨房液化气发生爆炸(指厨房液化气可能发生爆炸及伤人事件)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及时通知值班员,值班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同时采取一定的救护措施。

2、应急小组于5分钟内赶至现场,对人员及时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转移。

3、应急小组副组长接迎120急救车。

4、应急小组同时对爆炸整个区域其它危险源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5、如爆炸引起了火灾,应急小组组长应视报119火警电话,并立即通知义务消防小组进行扑救。

6、120急救车或119急救车到来后,应急小组人员协助医护或消防人员开展救护疏散和人员转移和灭火。

7、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上报公司。

燃气安全监管方案篇八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城管函〔2024〕8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安全生产、供应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用气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城镇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使用百日专项整治,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着力强化燃气使用安全治本措施,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我市燃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我市燃气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全面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用气。

三、整治内容

(一)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及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三)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四)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是否存在向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餐饮场所供应燃气及向地下、半地下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供气的情况;
是否存在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户内管道穿楼板、穿墙处是否存在腐蚀的情况等,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对公福用户还要重点检查燃气用气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用气条件;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局长)

副组长:xxx(副局长)

成员:xxx(安全应急股股长)

xxx(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局各中队中队长

所涉乡镇(街道)燃气安全工作负责人

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主任由xxx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精神,及时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整理资料并按时上报。

五、职责划分

(一)安全应急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

(二)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负责按月收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等资料,并整理上报;
负责汇报燃气生产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违法行为,根据领导小组意见,依法组织查处。

(三)局各中队。负责协助辖区内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
负责排查辖区内燃气生产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违法行为,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所涉乡镇街道。负责配合所属区域内百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安全隐患问题限期整改。

(五)市供气公司。负责对全市天然气用户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负责加强对全市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讲;
负责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六)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负责按照要求开展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负责加强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讲;
负责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七)其它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加强对所属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负责履行好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六、时间安排和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一)制订计划,开展百日安全用气宣传行动(4月5日-4月20日)。我市各燃气经营企业、各瓶装石油液化气经营企业、各燃气加气站针对不同类型燃气用户,制订安全用气宣传计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报纸、网络、电视、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和宣传册页发放)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
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安全用气能力;
针对老年、农村寡居等特殊用户群体,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切实提升安全用气技能。

(二)制订方案,认真开展入户检查。自4月21日至5月10日全面开展从城区、城乡结合部到农村的燃气安全用气拉网式排查;
针对不同区域,合理划分、周密安排、详细计划,百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涉乡镇(街道),组织局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各中队、各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做好对各燃气使用场所、各燃气器具经营商户的安全使用、规范经营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
确保排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24)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24)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要向用户书面提出整改的内容、要求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强化管理,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入户检查的结果,按户建立台帐,并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强化回访、回查,做到逐项销号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应停止供气,待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供气;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推进整治工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特别是要结合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着力强化责任,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认真组织,科学实施,务求实效。整治工作计划要于4月20日前报回。

(二)强化安全治本措施。要认真结合实际,着力强化用气安全治本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用气安全,提升安全用气技术装备水平。严格执行山西省3月30日新颁布的《城镇燃气居民及商业用户室内工程设计标准》,即日起实行三条强制性标准,即对燃气新用户,必须设计安装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前燃气自闭阀门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对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对燃气老用户、供气企业要科学制定室内燃气设施改造计划,在2024年底前完成上述三条强制性标准改造。

(三)压实安全用气三个责任。局燃气热力监督管理中心要认真履行安全用气监管责任,切实把安全用气作为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全事故不再发生。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供气主体责任,按照每年不少于一次,做好对燃气用户的定期安全检查;
对于人工煤气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户、老年用户等重点用户,还要通过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加强帮扶指导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用气。燃气用户要认真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在燃气经营企业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安装使用灶具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灶前燃气自闭阀门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消除室内安全用气隐患,依法依规使用燃气。

(四)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常态化。要切实将燃气安全宣传作为燃气管理和经营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常态化轨道,持续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安全宣传对促进燃气用户积极履行安全用气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安全用气的重要作用。

(五)报送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分别于每周周五下班前将本周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回,5月4日、6月4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回。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xxx